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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必须施行
  • 发布日期:2013-10-21      浏览次数:1871
    •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必须施行

           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*文件:京建法〔2012〕2号  “北京市住房和城乡*关于调整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行政管理事项的通知”的附件:《调整后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需提交材料》中,第8项:“ 8、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》复印件”。这个是一项政策导向,即在申请办理民用建筑节能验收时,必须进行检测,并提供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》复印件。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 本中心具有CMA建筑节能检测资质

         进行系统节能检测,一定要委托有CMA节能检测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去检测。本中心关于建筑节能的检测资质,在本中心的计量认证证书的附表中都可以查到。

      1、 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     依据标准:JGJ132-2009 (11)

      2、 供热系统的补水率   依据标准:JGJ/T132-2009 (12)

      3、 室外管网的输送效率    依据标准:JGJ/T132-2001(13)

      4、风量罩风口风量   依据标准:GB50243-2002 附录B

      5、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    依据标准:GB/T14294-2008 附录B

      6、空调机组的水流量     依据标准:GB/T14294-2008

      7、空调系统冷热水、冷却水总流量      依据标准:GB/T14294-2008

      8、平均照度   依据标准:GB/T5700-2008

      9、照明功率密度     依据标准:GB/T5700-2008    GB50034-2004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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